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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担保业可缓解企业融资难

来源: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6/12/29 点击数: 【字体:

 

近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加快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,更好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。此举对缓解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融资难题具有积极意义。

融资担保作为连接银企的纽带,一边提供增信服务,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贷款;另一边为银行分担风险,提高银行贷款投放小微企业的积极性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近年经济下行压力下,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增加,融资担保行业的状况并不好。一方面,相关法律纠纷明显增加,有的地方甚至发生担保机构相继倒闭。上海高院上月发布的上海法院融资担保纠纷案件白皮书显示,近三年来与融资担保纠纷密切关联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、小额借款合同纠纷、典当纠纷和追偿权纠纷的案件数量呈大幅增长态势。上述四类纠纷的一审案件数量2012年为10960件;2013年为16688件;2014年为19534件,三年案件累计增幅达78.23%。

另一方面,融资担保“蛋糕”有待进一步做大,从而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需求。部分地区的融资担保业遭遇较大不良贷款压力,商业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合作趋于谨慎。有的银行大幅收紧银担业务合作,控制或调低担保放大倍数,有的甚至暂停了业务合作。以上海为例,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持续减少。截至2014年末,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为213亿元,比年初减少87亿元,下降29%。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后,上海2014年底融资性担保不良贷款余额为20亿元,下降65%。其中,小微企业担保不良贷款占全部担保不良贷款的81%。

缓解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融资难题,对稳定经济增长非常重要,也是实现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目标的必要条件。去年以来,央行多次实施定向降准,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的支持。然而,企业层面仍反映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的现象十分严重。有的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解决了融资,但又碰到担保费过高的问题。

加快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,将进一步强化其在银企合作中的桥梁作用,促进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的贷款渠道更加畅通。对商业银行来说,息差收窄促使其有更大的调整资产结构的动力,若控制好贷款风险,会对收益相对较高的小微企业贷款更感兴趣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举措之一,是探索建立政府、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、共担风险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,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给予合理补偿。

提高融资担保行业的服务能力,需要政府发挥更重要的角色作用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多项解决措施: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,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;以政府出资为主,发展一批经营规范、信誉较好、聚焦主业服务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;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盈利要求,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,推动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。这些措施将提高政府性担保的服务能力,有望使更多小微企业受益。同时,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业务收费标准,也可以减轻企业负担。

更好地发挥融资担保的作用,还离不开有效控制风险。融资担保是一个高杠杆、高风险的行业,若不能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,势必制约其缓解企业融资难的能力。上海等地前几年发生的钢贸融资风波,暴露贷款审核与融资担保的种种问题,是值得吸取的教训。在我国小微企业信用基础薄弱的背景下,政府积极介入融资担保业,还应该考虑整合整个行业的担保能力,特别是风险防范能力。政府、银行及担保机构共同织起安全网,在资信等方面信息共享,将有利于提高融资担保行业的整体实力及信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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